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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62023-03

重磅!四年内光伏发电将取代煤电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一个重磅新闻,视频中国际能源署提到,到2027年,太阳能发电有望超过燃煤发电,成为主要的发电方式。2:5光伏发电逐步取代煤电视频提到,就在10几年前,太阳能在全球的能源竞赛中还微不足道,在所有主要电力来源中,太阳能发电占比最小,不足百分之一。然而今非昔比,现在光伏可以说是新能源赛道的香饽饽。国际能源署表示,3年后太阳能发电量将超过天然气。4年内,也就是到2027年,光伏发电将超过煤炭成为主要的发电方式。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太阳能电力的安装成本大幅下降!我们看下面这张图,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其建设和运营的平均成本自2009年以来持续下降。到2021年,大约仅每兆瓦时36美元,与2009年相比下降了大约90%。与此同时,煤炭的成本则变化不大,2021年约为每兆瓦时108美元。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分析师巴哈尔表示,预计未来5年,新建的电力设施中,太阳能几乎会占到60%。对老百姓影响巨大光伏取代煤电,是巨大的能源变革,涉及到我们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我们的生活工作用能来源,至少有一半都会来自我们的太阳能,随处可见的屋顶都会变成能发电的建筑。老百姓也能利用自己的一片院子和屋顶,安装光伏电站,自己用电不花钱了,还能卖电挣钱。更重要的是,老百姓还能亲自参与到这一场能源变革中,装一套光伏电站,给亲戚邻居朋友推荐一套光伏电站。或者从事到光伏发电的制造、安装、推广和运维中来,成为一名光伏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来源:央视财经摘自:清洁能源公众号

162023-03

政府投资项目初设概算的审批和变更!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引 言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涵盖了公共基础设施、文化、科教、国防等重要领域,对国民经济有着十分重大影响,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效率及效益的重要前提。随着《政府投资条例》的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为项目决策阶段的三个重要环节,其审批流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项目初步设计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其提出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标控制价格的依据。加强初步设计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规范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各项工作,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政府投资项目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基础。01厘清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概念1.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是政府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公共财政的既定目标、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满足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活动(即作为投资项目)三个要素则为政府投资。1.2 政府投资资金 政府投资的项目所使用的“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即政府投资资金。我国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的省级预算内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有关行业部门的专项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不指定具体用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没有资本性支出。1.3 政府投资方式 一般来说,政府投资根据投入性质、投入对象、投入控制力、投入受益面等方面,大致可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等四种方式。直接投资即政府直接拨款投入,其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适用于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公益性项目。资本金注入即政府财政投资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属于股权投入,资本金是指项目投资方认缴的非负债性质的出资,不同行业资本金比例不同,政府以股东的身份入股投资项目,投资形成的股权属于国有股权。投资补助即政府以扶弱、扶新、扶优、扶小为目的,给予一定限额或比例的资金支持。贷款贴息即政府通过无偿贴息方式

162023-03

发改委原司长讲述信用债三足鼎立始末

原标题:我所经历的金融监管那些事作者:徐林(曾任发改委财金司司长,2018年11月)今天正好是我离开国家发改委到中美绿色基金工作一个月的时间,在基金业从业,我是一个新兵,要向在座的各位学习。过去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工作时,曾经参与过部分金融监管工作,特别是直接负责企业债券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监管和监管制度改革,多少有些体会。今天就着自己有限的工作经历和体会,就金融监管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先从我自己经历的几个故事开始讲起。关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监管2006年6月,我从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轮岗提拔到财政金融司任司长。此前我从来没有过财政金融领域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我大学是数学专业,研究生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后来出国学过些金融知识和公共管理,但从未学过金融专业,也未在金融领域任职。在发展规划司,我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到财金司工作后,我遇到的第一件涉及金融监管的难题就是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改革。当时中国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由国家发改委财金司负责,发行审批制度饱受批评,周小川行长还专门有一篇文章列举了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管理的十一宗罪,把问题写得很明白。那时候,全国所有企业一年发行的债券只有600多亿元,大致可以想象是一个供求严重失衡的局面。我去了之后就开始了解财金司的这套管理办法是什么特征、什么道理?当时实行两个环节的审批。第一个环节是先定额度,比如拍脑袋定一个1000亿的年度额度,分几批发行;再比如第一批为500亿额度,然后就要定哪些企业可以进这500亿的盘子,进了以后能发多大规模。企业可能原本申请发行50亿,如果我们想多让一些企业进盘子,那我肯定要砍掉20亿,甚至30亿,只让企业发20亿元。这个过程几乎没有标准可言,完全靠拍脑袋或者是讨价还价,拥有决策权的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我这个司长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个过程大家可以想象,肯定充满着寻租和被围猎的风险。盘子定下来之后报到国务院,国务院批复这个盘子,第一个环节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开始第二个环节的审批,对盘子里面每一家企业的发行材料进行审核,看看企业发行材料是否真实,再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当时我就在考虑为什么要搞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第二个环节的审核主要是看企业是不是符合发债条件。实际上就是证券法、公司法规

162023-03

生态环境部重磅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全文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适用于纳入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发放、交易、清缴等环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 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别确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明确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热源在2021和2022年与发电设施保持物理隔断)、2021或2022年新投产机组不纳入当年度配额管理。《方案》指出,碳排放配额是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发电机组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包括化石燃料消费产生的直接排放和购入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2021、2022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法核算机组配额量,计算公式为:机组配额量=供电基准值×机组供电量×修正系数+供热基准值×机组供热量。以下为文件原文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为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我部编制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1、2022年度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预支、清缴等各项工作。一、预分配配额(一)审核确定预分配数据。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分别计算本行政区域内纳入配额管理的所有发电机组2021、2022年度预分配配额量。根据各重点排放单位第一个履约周期未足额清缴配额、监督执法核算结果调整及其他需要调整配额情形等方面的数据,计算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总调整量,审核确认2021、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实发预分配配额量,并将管理平台生

162023-03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答记者问

近日,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方案》)。针对《配额方案》中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问:《配额方案》作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文件,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则?答:配额分配制度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是保证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实现政策目标的基石。《配额方案》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配额方案》编制遵循的主要原则有“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以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充分考虑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保障能源供应等因素,在保证配额总量增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行业增长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设计方案。《配额方案》采用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思路,不要求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绝对降低,而是基于实际产出量,即实际供电量、供热量越大,获得配额也越多,不会对电力生产形成约束,不影响电力供应保障。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2021、2022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基本延续2019—2020年的总体框架,配额分配的总体思路不变、覆盖主体范围不变、相关工作流程基本不变。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现的未分年度设定基准值等问题,持续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调整各类机组的供电、供热基准值,保证行业配额总量和排放总量基本相当。  三是坚持政策导向。鼓励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机组和承担热电联产任务等机组,使碳排放管理水平较好、排放水平低的企业可以通过出售富余配额获得收益,碳排放管理水平相对较差、排放水平高的企业存在缺口需要购买配额,树立“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价值导向。配额分配过程中采用冷却方式修正系数、供热量修正系数、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以鼓励机组更大范围供热、参与电力调峰,充分发挥碳市场在优化电源结构、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方面的引导作用。问:这次发布的《配额方案》与第一个履约周期相比有哪些改进和优化?  答:相比于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2021、2022年度配额分配方法在整体上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党的二十大新精神新形势新任务和行业技术进步等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优化,在配

162023-03

重磅!即日起将全面核查建筑业企业资质!!!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对申请转移我省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省内申请资质转移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公布了一些不合格资质企业名单。今日,浙江省建设厅印发了《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分批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并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各设区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现将《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3月13日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提升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企业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加大对建筑企业培育支持力度,指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紧盯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利用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转移资质非法牟利破坏行业秩序乱象,促进建筑市场公平规范有序,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优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瞄准企业之急、企业之难、企业之盼,靶向发力、精准帮扶,实施建筑强企升级行动,健全示范企业分级培育机制,2023年力争培育总承包省级示范企业达到120家以上、专业承包省级示范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家,指导新增特级企业5家、超百亿元产值企业5家。瞄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批参与不法资质买卖和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建筑业企业,建立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营造公正清朗的建筑市场环境。三、工作措施(一)培育壮大我省建筑业企业。引导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体制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做优做强”总承包企业;通过优化配置、合理分工、科技创新,引导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持续开展

152023-03

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财政部:原则上全部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的留40%以上

来源:财政部、各省财政部门等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是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的采购份额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编者注: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1、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2、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3、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近期,又有多个省市发布23年版《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内容为除港澳台外31个省最新采购政策大盘点!18省市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湖北、四川、河南、北京、安徽、陕西、上海、山西、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海南、西藏)明确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文末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及解读!一、中央预算单位《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

142023-03

如何看待分布式光伏的创新与壁垒

从经济性、政策及消纳角度,我们预计23年全球/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达 360-380GW/130-150GW,同比+48%/+60%,其中国内分布式新增装机 60-70GW,同比+27%。(1)经济性:硅料供应瓶颈解除,单月产量已达 10 万吨,各环节产能加速扩张,组件降价刺激电站收益率回升,根据我们测算,当组件价格从 1.95 元/W 下降至 1.75 元/W时,工商业/户用/地面电站资本金 IRR 将分别从 10%/7%/6%提升至11%/8%/7%,均符合收益率条件。(2)政策:目前已有 150GW 风光大基地项目已明确业主,收益率提升将加速积压项目并网;在碳排放双控、限电限产频发,电价市场化下,工商业光伏渐起;整县推进掀起户用投资热潮。(3)消纳:集中式电站需通过特高压直流外送,送端和受端均需进行调峰调频;分布式电站与负荷端相伴,通过灵活性资源响应即可实现供需平衡,消纳潜力更大,峰谷价差拉大提升配储经济性。从商业模式看,新 EPC 及 BT 模式的附加价值赋予开发溢价。电站开发方式可分为传统 EPC、BT 和新 EPC 模式:(1)传统 EPC 模式:通常与央企国企合作,为业主提供工程承包及整套设备的采购供应等,竞争较为激烈,盈利能力弱;(2)新 EPC 模式在传统 EPC 基础上提供项目开发及获取服务,赋予开发溢价,有助于协助国企推动整县推进计划落地;(3)BT 模式是指将在手电站资源开发后打包出售给业主,项目质量决定开发溢价,项目回笼后滚动开发,适合于分布式市场。从核心壁垒看,资源获取、渠道搭建、资金实力要求推动集中度提升。我国集中式光伏市场以国企承包为主,普遍为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及安装运维的大型 EPC 企业;尽管央国企积极落实整县推进切入分布式市场,但因电站单体规模小、分布散、开发及建设繁琐,将主要交由民企落地实施,市场集中度有望提升,具备与政府批量合作能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1)资源获取:优质屋顶资源相对有限且场景非标化,具备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积累的厂商资源开拓及运营能力较高;(2)渠道搭建:由于分布式市场较为下沉,需具备能够触达三线城市及农村的渠道建设及管理能力;(3)资金实力:部分项目需在前期垫资采购设备及运营周转,项目完成后逐批交付,因此需要具备较强资金对接能力。‍来源:广发证券转自:中国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