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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资金使用迎来强监管:重点在三类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上海报道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处了解到,近期监管部门正在对专项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对象为使用管理专项债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据了解,此次核查主要关注三类情况:一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二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合规,三是以前年度专项债资金沉淀和闲置问题。其中前两者还可以细化出一系列细分内容。资金使用方面,关注是否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办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是否用于回购已竣工项目,是否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或偿还隐性债务;是否用于形象工程及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等问题。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关注是否存在虚增收益导致融资平衡方案不合理、项目实际收益无法覆盖本息等问题,是否存在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不实或打捆申报无法对应到具体项目问题等问题。专项债于2015年首度发行,此后额度稳步扩大,2020年达到3.75万亿元,2021年小幅下降至3.65万亿元。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使用对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为3.65万亿元。2022年8月首度盘活5000亿元结存限制,由此带动全年额度扩大至4.15万亿元。但这4.15万亿元的额度并未用完,2022年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为4万亿元。今年预算报告提出,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000 亿元。这一规模相比去年总额度有所下降,但相比去年新增额度上升了1500亿元。究其原因,一方面2023年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仍需专项债发力,而2022年发行4万亿元专项债用于项目建设,诸多项目开工后后续仍需资金支持,这就要求专项债维持一定规模。另一方面,虽然专项债不受赤字率约束,但最终仍受债务率约束。地方政府债务大幅扩张后,目前债务率已落入警戒区间,这要求地方债尤其专项债放慢扩张步伐。在额度增长的过程中,专项债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审计署2019年审计报告披露,通过审计18个省级所辖36个市县发现,由于项目安排不合理等原因,有500多亿新增专项债资金未使用,其中132亿闲置超过1年。再如,专项债的要义在于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但一些地方通过做高收益的方式包装发债造成项目现金流收入估算虚高,导致专项债券的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