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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42020-08

垃圾发电超低排放烟气处理工艺分析

摘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与此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亟待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综合对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发现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垃圾处理的有效举措。基于此,针对垃圾焚烧发电超低排放烟气处理工艺相关知识,本文进行了简单地论述,希望对相关领域研究有帮助。 引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专业焚烧炉广泛应用于现代化垃圾焚烧厂,焚烧形成的热量能够用于蒸汽发电以此实现了能源循环使用,同时产生的飞灰经过固化与稳定化后,能够无害化处理有毒有毒物质。现阶段,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垃圾焚烧厂已经配置了专业烟气处理装置与废水处理系统,这对环境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概述   1.1发电工艺流程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流程主要包含垃圾接收与预处理、垃圾焚烧及余热发电。(1)垃圾接收与预处理。该工艺流程系统主要垃圾计量、卸料、储存、给料及进料。垃圾车收集垃圾并将其运输到厂区后,通过地磅称重后再沿输送管道进入封闭倾卸区,在负压状态垃圾池中倾入垃圾。利用垃圾抓斗将翅中垃圾抓起来送到炉前给料系统,以此到达焚烧炉进行焚烧。(2)垃圾焚烧系统。其主要包含焚烧炉、点火、空气燃烧及辅助燃烧等相关系统。利用机械设备将垃圾送入焚烧炉中进行充分燃烧。燃烧炉以此燃烧所用空气主要来自垃圾池,以此确保垃圾池处于一定的负压状态下;焚烧炉二次燃烧所用空气主要来自焚烧车间顶部,由此增加了焚烧车间换气次数,为焚烧车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用燃料油助燃,焚烧炉通过调节燃料油将燃烧温度保持在850℃以上,以此充分分解二噁英毒害物质。(3)余热发电系统。其主要包含余热锅炉、空预器、省煤器、过热器及汽轮发电机等几部分。经过焚烧炉焚烧后,垃圾产生的热量通过余热锅炉转换后变为蒸汽,以此为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提供动力能源。   1.2焚烧烟气污染物分类   一般情况下,垃圾焚烧发电烟气多是有害气体,会危害到人体或生态环境。总体而言,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物包含有害气体、粉尘、重金属与二噁英等三种污染类别。(1)有害气体污染。垃圾焚烧发电或填埋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都是有害的,比如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氢以及一氧化碳等,此类气体存在于大气环境中就会危害到人体生命健康。(2)粉尘污染。众

072020-08

工业废气治理技术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工业废气作为引起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对其进行合理控制,有必要加强废气治理,不断提升工业废气治理技术水平,基于此,文章从工业废气治理技术开始谈起,针对影响工业废气治理技术效率的主要因素展开详细摘要:工业废气作为引起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对其进行合理控制,有必要加强废气治理,不断提升工业废气治理技术水平,基于此,文章从工业废气治理技术开始谈起,针对影响工业废气治理技术效率的主要因素展开详细分析,希望能对当前的工业废气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帮助。分析,希望能对当前的工业废气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帮助。   1 工业废气治理技术综述   工业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物种类较多,常见的有粉尘颗粒与有害气体两种,工业废气治理期间需要结合不同废气污染物类型采取最佳处理措施。结合国内废气治理技术发展,常用的废气治理方法主要包含:吸收法、吸附法、生物法、催化燃烧法、光分解法。   1.1 吸附法   吸附法主要利用物理吸附方法,比如常见的硅胶与活性炭等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物质吸附工业生产废气污染物,从而达到最佳的污染气体净化效果。这一方法不需要复杂的设备,管理起来较为方便,常用于不同工业废气净化处理,也是目前国内工业废气处理中常用的一种技术。但由于这种方法成本较高,若不能及时对填料进行更换,会对净化效果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导致二次污染。   1.2 吸收法   吸收法主要是利用化学方法净化处理废气,使用特殊的化学药物吸收工业废气污染物,接着再结合污染物质和吸收剂特性在吸收剂中将污染物分离出来,吸收法常用在气体压力与污染物浓度较高、温度较低的环境下,由于处理完的吸收药剂难以回收,所以导致这一方法难以大面积推广使用。   1.3 催化燃烧法   很多工业废气中含有较多有害病毒主要是因为生产期间废气难以完全燃烧导致的,所以,催化燃烧法主要是利用特定催化剂让废气燃烧的一种方法,从而将废气变为无害气体。这种方法难以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利用,也难以收获较大经济成效。   1.4 生物法   生物法多用在包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当中,同时要确保其具有一定可生化性。这一方法常用在气体脱臭处理,和普通方法相比,这一方法所用设备更加简单,运行与建设投资相对较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但由于生物法处理废气只能用在低浓度废气中

062020-08

住建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工作方案。1、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2、主要任务(一)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增强我国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三)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

032020-08

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市场规模及发展前景分析

日常生活产生大量的垃圾,而垃圾焚烧发电既能对垃圾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达到废物再利用发电的作用,已成为主流方式之一。从产业链来看,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发电项目设计建造、垃圾焚烧设备制造等;下游行业主要包括电网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垃圾清运、垃圾发电项目设计建造、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制造等。三峰环境在着力发展以BOT、BOO、PPP等方式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同时,也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建造服务及焚烧发电核心设备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下游方面,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客户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在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利用余热进行发电,向电网公司提供电力,并获得发电收入。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市场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垃圾焚烧处理需求持续旺盛。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垃圾产生大国,且随着经济稳步发展、民众生活消费水平、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走高,2018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   我国生活垃圾具有水分高、热值低、成分复杂等特点,并且其中包括大量的腐败性有机物及有害物质。焚烧炉作为垃圾焚烧处理系统最核心的设备,其设计需充分考虑垃圾停留时间、燃烧温度、烟气在炉内的停留时间及紊流等因素,从而达到完全燃烧、控制恶臭及二噁英类物质产生的目的。目前国内外应用较多、技术比较成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主要包括炉排炉型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等。2019年,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市场规模约为221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前景   1、产业政策持续利好,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产业规划、财税制度、电力销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监管力度,行业监管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批环境保护和垃圾焚烧发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准入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

282020-07

破茧重生的中国建筑业

近日,麦肯锡公司发布一篇关于建筑业生态链重组的研究报告《建设的下一个常态:破坏如何重塑世界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报告提出,建筑业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态体系,产能却严重落后,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现有的建筑生态体系被破坏后再重组,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今年,全球产业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这也加速了建筑生态体系的破坏与重组。“破坏与重组”“涅槃与新生”已成为中国建筑业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今年4月,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一建”)破产清算震惊了无数人。截至破产前,南通一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一家集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施工企业,拥有7家控股企业。南通一建的轰然倒塌,让建筑人无比清晰地认识到:粗放型发展模式已彻底成为过往。此前,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在《想象建筑业数字化未来》一文中称,在全球行业数字化指数排行中,建筑业在所有行业中的数字化应用水平仅高于农业,居倒数第二位。严酷的现实提醒我们,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现状与建筑业数字化水平低下的矛盾日益严重,建筑产业已到了非转型不可的境地。当前,“互联网+”与建筑业正处于不断融合发展中,以5G、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基建”,不仅对建筑业的传统模式进行了颠覆或重塑,还将拉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与产业升级的步伐。当前,以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建筑业企业,都在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力求在复杂和多变的环境中赢得未来。报告通过分析市场特征的变化及新兴产业的冲击,得出了建筑业未来发展的9种趋势:基于产品的方法、专业化、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控制与协调、整合、注重品牌化和以客户为中心、技术和设施投资、人力资源投资、国际化以及可持续性。这与中国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今天的建筑生态系统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分散的、基于项目的建设过程。未来的建筑生态系统会有一个更加标准化、更加统一和集成化的建设过程。建筑业企业应当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积极转型,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专注于数字化和技术驱动的产品和服务。此外,建筑市场监管的日益完善,也会进一步倒逼建筑业企业提升自身的科学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建设报

232020-07

吴建金:规范化推进是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基础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承包的条件和要求。目前,从各地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情况来看,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具体实践中仍然面临着很多难题。“《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工程总承包规范化落地实践提供了遵循。”中建政研圆梦商学院首席专家、副院长吴建金表示,“但工程总承包模式要落地生根,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工作存在地区不平衡现象吴建金认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各地的反应总体来说是积极的。部分地区大力推进。这些地区不仅将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而且对《管理办法》作了细化,制定了具体目标。例如,四川省印发文件,从操作层面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将154家企业列为工程总承包试点单位。江苏省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至2025年,培育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超过200家以上,培养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项目经理1万名以上”的目标。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深圳市龙岗区宝荷欣苑二期工程少数地区制定了过渡性政策。吉林省发布文件,提出“鉴于我省目前双资质企业较少,为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建设单位也可根据项目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具有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木结构公共建筑可采用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吴建金称,中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同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数量较少,制定过渡性政策是尊重现实的做法。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指导意见。由于符合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比较少,再加上企业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某些地区只是将《管理办法》进行下发,尚未找到培育当地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的好思路。吴建金分析称,各地的工程总承包推进工作进度不同,主要是因为我国建筑业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对工程总承包认知不足。经济实力较雄厚的地区积极性明显强于经济实力较弱的地区,而从承、发包角度看,总承包方的积极性要大于发包方。运作不规范是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主要特征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因此要求工程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而目前,由于国内涉及工程总

202020-07

VOCs治理的有效性评价方法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驱物,是我国当前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VOCs及所形成的二次污染物会对人类健康及生存环境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不断升级,VOCs治理市场在“十三五”、“十四五”期间达到数千亿的市场规模,因此,对工业源排放的VOCs进行治理,并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势在必行。  2020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任务。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VOCs治理攻坚行动,推动我国VOCs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VOCs排放量明显降低,夏季O3污染得到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夏季优良天同比增加,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一、VOCs排放企业的特点 与烟气治理企业相比,VOCs排放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a)“多”:涉及行业多、企业多。比较大的行业有:石油,炼油和化工行业、喷漆和涂装行业、印刷业、包装、有机化工等行业、基本有机化工企业、精细有机化工企业、高分子有机化工企业等,即使高分子有机化工企业也包括合成树脂及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等类型的企业,所以需要治理的企业多,差异性大。  b)“杂”:企业差别大,技术方案杂:由于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工艺路线差别大,即使同一行业、同一化学品的生产工艺,不同企业也有一定的差异,所以造成VOCs排放成分复杂、浓度波动大、间歇性排放等,使得治理工艺复杂、技术方案难度大;  c)“难”:既要好,又要便宜,还要维护少:废气的成组分、温度、湿度、浓度、风量等基本参数不同,采取治理技术差异很大,同样的治理技术,在不同条件下净化效率差异同样很大,缺乏针对性的评价系统对具体工况进行分析与评测;  d)“乱”:没有标准,竞争乱象:标准低或标准执行不到位、竞争无序,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而又造成了二次污染。 二、VOCs排放的评价方法   VOCs的治理技术、设备与工程均与VOCs达标与否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VOCs排放的有效性评价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有效性评价是一把尺子,衡量指标包括净化率、出口浓度、排放速率等,评价手段包括第三方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