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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02020-02

提高农村治理效能需“三治”结合

日前公布的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表明了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短板以及提高农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性。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的短板。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治理工作。中央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最大的不充分。从全国来看,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我们还有5.6亿人生活在农村,近3亿进城农民的根也在农村。预计到2030年,农村人口还有4亿以上,因此,国家治理不能忽视农村。从县乡来看,农民是主要群体,农村是主要区域,农村基层治理更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大头。只有加快补齐这个短板,同步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宏伟目标。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这也给农村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当前,农民对民主、公平、法治、文化、安全、环境等的需要日益增长,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比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农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普遍存在;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对乡村治理、乡风文明方面重视仍然不够。这些情况,不仅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直接影响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和执政基础的巩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治理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更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着社会大局稳定。只有加快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基层党组织周围,才能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也正因此,中央一号文件从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4个方面,做出了系统谋划。比如,在如何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方面,文件明确,要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主人翁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把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如何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方面,文件明确,要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不是管治。治理不是政府唱独角戏,不是政府单打独斗。过去,“一套模式管到底、一种方法用到底”的方式方法,已经

172019-12

央行:做好2020年金融工作要突出四大重点

中国日报网12月16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党委近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做好明年的金融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四大重点:一是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注重以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降低民营小微企业社会融资成本,提高货币政策的效果。二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巩固攻坚战前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稳金融、稳预期。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稳妥处置突出金融风险点,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底线。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统筹做好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从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三是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改善信贷结构,加大金融对制造业和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建立较为完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工作。四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落实好金融委办公室职责。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深化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创新资本工具等多种渠道,进一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提高中小银行放贷能力。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编辑:刁云娇 李海鹏)文章转自“人民日报网”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222019-11

新版高速公路网规划正式印发 2035年四川高速路网长这样

         时隔5年,四川高速路网规划再做调整。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作为交通主干道,高速公路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截至2018年底,四川高速公路里程已居全国第三、西部第一。新版《规划》有哪些调整?又将带来什么变化?      不断长大的一张网 规划期增加5年,总里程增加4100公里与2014年版规划相比,新版《规划》有一个明显变化:规划远期时限从2030年调整为2035年。规划期为何增加5年?    “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解释,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也将“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目标确定为2035年,因此四川主动做好衔接,将路网规划期限调整到2035年,以更好支撑服务四川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从四川实际来看,2014年版规划高速公路总里程1.2万公里,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建成和在建里程已达1.1万公里,需要进行更长远的规划。同时,国家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研究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对高速路网进行长远规划,可统筹集约预留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通道资源。总体规划变化也大。调整后,高速公路规划路线总规模达到约1.61万公里,较2014年版规划增加了4100公里。新增规划线路有29条,并将原规划里的10条远期展望线调整为规划路线,意味着这10条线路有可能在规划期内落地实施。     “总盘子”变大了,调整也并非只增不减。成都至宜宾、蒲江经夹江至井研、乐山至云南3条线路的规划路线就发生了变化,另外绵阳至中江高速公路被调减。“调整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了优化。”上述负责人说,如成都至宜宾线路,原走向是成都经蒲江、井研到宜宾,京昆高速现调整为成都经天府国际机场到宜宾;G5成都至绵阳段扩容复线即将实施,绵阳至中江高速公路的路线线位与之较近,且功能有一定重复,因此减掉了。&nb

132019-11

数字工程:“有证”方能久远

秋末冬初的上海,五彩斑斓,气候宜人。在外形宛如“四叶草”的国家会展中心,热烈的掌声不时从4.2号馆里传出。11月7日,数字工程认证服务贸易大会在这里举办。作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套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建协认证中心共同承办的这次会议,以“服务工程认证新时代,共享数字经济新未来”为主题,吸引了国内外近400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会。当下,“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智慧社会”已经成为各界共识。数字工程是数字中国建设在工程建设行业的具体体现,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已经覆盖建筑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交付、运维的全生命周期,是世界各国在这一领域核心技术与核心竞争力的制高点。“数字科技与建筑工程的融合势在必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曹彬认为,工程建设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大力推广BIM等数字工程技术,数字设计、数字审批、数字建造、数字交付与数字运维等正在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方法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进而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我国BIM技术已经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了数据标准、软硬件系统标准、BIM应用标准的初步构建,但数字技术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曹彬表示,比如,目前我国尚无完备的标准体系评判数据交付成果是否满足数字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的管理要求,也尚无有关数字工程技术环境安全性、适用性、规范性的评价体系,与上述认证(认可)相关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同样亟待完善。数字技术从业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良莠不齐,人才短缺问题不容忽视。在曹彬看来,解决这些问题的“良药”便是开展数字工程认证。据了解,数字工程认证是对数字工程提供者服务水平和成果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第三方认证,通过多种手段,达到客观评价数字工程服务及交付水平、提升工程各相关方协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建筑业呼唤数字工程认证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

252019-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推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规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根据通知,要完善培训体系,统一标准要求。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要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同时,应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统一测试题库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为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要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指导、监督本地区培训工作,同时要制定本地区培训机构具体条件,指导下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提出培训申请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招募、遴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公示,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实施培训后,要按要求向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测试申请,符合培训要求的,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抽取试题、组织测试。   要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培训质量。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培训机构具备开展相应岗位职业培训的能力。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培训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和甄别处理。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训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力度,推动培训机构公开培训信息。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要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清出培训机构名单,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职业教育培训生态环境。培训机构应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要落实继续教育,适应岗位需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

252019-10

【重要资讯】政府投资条例7月1日实施 影响逾10万亿元投资

     7月1日起,《政府投资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制度。专家表示,这将影响逾10万亿元政府投资。《条例》出台的目的是针对当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困境,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出以适度发展、预算先行为核心的解决方案,纠正此前地方政府在投资领域的观念和方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为地方政府投资提出更为全面的规范工作要求。”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对记者表示,该《条例》可以说是PPP项目运作的前置条件。《条例》指出,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并明确要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有专家认为,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开创独特的发展模式,各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发展是原因之一。而政府参与经济发展,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以PPP为例,财政部PPP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末,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累计8921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落地项目累计5637个、投资额8.6万亿元,落地率63.2%,环比上升0.5个百分点。《条例》全文近4000字,对政府投资目的、原则、投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作了规定。《条例》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并对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在投资原则和基本要求方面,《条例》指出,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在投资决策程序方面,《条例》要求,对于重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条例》强化了投资概算约束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在项目建设中,监管部门要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

252019-10

【文件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水平,决定在全国统筹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关于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   1.检查范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每省(自治区)抽查1个省会(首府)城市或地级市及其1个下辖县(市),直辖市抽查2~3个市辖区(县)。   2.检查对象:检查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管理工作,抽查5个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4个、公共建筑工程1个)、4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以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二)关于建筑节能。   1.检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安排在5月份第一批检查。每省(自治区)抽查省会(首府)城市和1个地级市或1个县(区),直辖市抽查2~3个市辖区(县)。   2.检查对象:检查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工作,抽查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绿色建筑项目3个,县级城市(区)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   二、检查内容   (一)关于建筑市场。   1.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2.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3.受检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

252019-10

【征求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19〕30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我们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于2019年5月31日前,分别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并请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王三星   010-58933759/4169(传真),wangsx@mohurd.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方刚   010-68502767/1408(传真),fanggang@ndr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19年5月10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