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19-10
创新思路引入资产证券化解决PPP融资问题 推动PPP模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基础设施投资经历了不同阶段。最初的二十年,国家重点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由各级计委实施。八十年代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无法解决基础设施的投资问题。八十年代后期,国家计委(即现在的发改委)建立了国家能源投资基金,集中部分财力用于中央政府的有计划的基础设施投资。到九十年代初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度降低到了11%。为了集中更多的财力进行建设投资,1994年国务院进行了分税制的改革。这次改革使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增长潜力大的税种。中央政府的重点建设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更多是由隶属于国家计委的六大投资公司进行的。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低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地方政府缺少用于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到2000年初期,除北京上海外,全国主要城市的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落后。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决定在国家计委六大投资公司的基础之上建立国家开发银行,旨在推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投资。但是直到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的投资仍然处于“计委挖坑、开行种树”的模式。当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解决了自主投资和市场化发债以后,才开启了社会主体自主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先河。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的“芜湖模式”开创了开行和地方政府合作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时代。这种开发性金融的投资模式推动了中国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到2013年,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础设施的发展带动了经济增长和社会资本的迅速增加。为了适当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自2014年8月31日通过新的《预算法》开始,国务院和各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具体措施,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模式。国务院及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从政策法规、融资支持等方面予以ppp模式直接的指引和扶持,尤其是在城镇化建设中,为应对资金缺口、减轻政府债务负担,PPP发展空间十分巨大。当前,城镇化融资压力巨大,按照到2020年实现60%城镇化的目标和目前近2亿“半城镇化”人口市民化测算,预计新增投资将超过50万亿元。在城镇化、基建设施大力推进的同时,中央加强对地方债务的规范治理,可能出现我们担心的“债务断层”或者说“债务断崖”现象——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旧有的以土地财政为核心的融资模式遭遇瓶颈,再融资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