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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重点内容,为你解读土地管理新办法 | 新闻发布会
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天正式施行。2023年3月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实施办法》的修订基于怎样的考虑?新的《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对于公众尤为关注的“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红线”等作出了哪些补充?据了解,《实施办法》自1987年制订以来,先后经历了4次修正和2次修订,此次全面修订,旨在贯彻土地管理上位法的修改,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省土地管理法治化水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阖在发布会上介绍,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包括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主要包含七个方面内容:内容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细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办法》根据上位法作出细化补充:明确政府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一交易制度,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发挥基层政府在土地撂荒整治中的作用,要求县、乡级政府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恢复闲置、荒芜耕地耕种,防止土地撂荒。内容二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压紧压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实施办法》对土地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优化:明确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职责,明确政府各部门的土地管理职责,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赋予区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相应权限,确保权责统一。内容三聚焦“多规合一”,全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办法》作出专章规定,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法定地位、效力、分类和编制内容等,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前,应当先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规定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此外,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将原批准机关批准修改的情形严格限定在国家战略、重大政策、行政区划调整,国家和省重大建设等方面。内容四规范土地征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施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吸收借鉴我省征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