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财政”的噱头小火了一把,成功地引起了我对独山县400亿债务的回忆。
独山县视频的所谓举债400亿引起热议后,我们通过相关消息对其进行了一些调研:独山县的问题,远远不仅是一个违规举债的问题,而是地方政府或以其下属国企通过举债,以股权方式投资了过多的应该企业投资的项目;或者更简单的说,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地投资了过多的市场化商业性项目,水司楼、天洞景区、大戏楼、三大庙等等各种景区项目。独山县的暴雷,与其说是盲目举债造成的,还不如说是地方政府盲目投资市场化企业项目造成的。
独山县的400亿,为当前甚嚣尘上的“股权财政说”,做足了试点和表率,有识之士可以多去学习调研。
一、政府最不应当也不可能的能力就是投资
地方政府不具备参与市场化竞争领域的决策执行机制和人力资源构成。这不是哪个人的能力问题,而是制度设计使然,地方政府最不可能、也最不应该具备的能力,就是对市场化业务领域投资的判断能力。这种劣势,不是通过对引进人才、平台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等皮毛措施就能够弥补的。
我们刚刚从热衷于搞计划投资办企业的经济泥沼中挣脱出来几十年,就不要再跳回去了。
我们也曾参加过省级和市级单位牵头发起的产业基金工作,总体上的感觉,越是高层级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产业导向大方面的把握就越准确,但也比较宏观,资金运用也越倾向于撒芝麻盐;另一方面,越是基层的区县乡镇政府,在产业方面的决策能力就越贫乏,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化项目的投资趋势。
有个前任,二十多年前曾决策在南非某地投资建了一个拖鞋厂,鞋厂建完开始销售了才发现,TM这鬼地方有90%的人压根儿就不穿鞋,更别说拖鞋了,还不如赌博了属于是。
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作为一级政府,老老实实地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过硬的投资硬件环境,培育磨炼投资软件环境,不是挺好的么,为什么非要把老百姓的钱投到市场竞争环境当中去霍霍呢?投资就像生娃,生的时候,都觉得这个孩子将来很有可能成为爱因 斯坦,长大以后就懂了,和大家一样,都是,爱玩 死懒。
大约在十年前,就经常接到猎头介绍的一家太阳能电池企业offer的电话,项目计划的工作结构是这样的:总投100亿,企业投7亿设备,政府投14亿现金,其余79亿去融资。
我立刻回复,不可能。
先不说你那个设备值不值7亿,也不考虑不良后能不能处置,我政府的14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真金白银,是不可能投入到政府不了解风险的市场竞争行业当中去的,政府不是做这个行当的。退一万步说,即使项目论证成功了,我也只可能投14亿标厂免费给你用,一旦你项目破产了,这14亿标厂还是我的,国有资产还在。
对方没同意,还说在全国多少个项目云云,两三年后暴雷了,全国暴的那种,再就没有然后了。
二、不能用企业市场化收益反哺财政收入
不能用企业市场化收益反哺财政收入,是七公片区开发多年以来一贯坚持的观点。造成所谓的市场化“永动机”必然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市场化项目处于平均利润状态,不足以覆盖基建投入,另一方面是法律禁止对于纯粹市场化项目与公益性建设的捆绑,而放开能够与公益性建设捆绑的类型,却均属严重亏损状态;而对于有高额收益的土地出让等行政环节,法律也禁止通过捆绑向企业输送利益。
前些年我有个学员,对此一直忿忿不平,坚持说,我就有这种能力,一手抓行政工作做好资金筹集,另一手抓市场化项目获取收益。我说我不否认你有可能有这种能力,但是99.99%的人没有这种能力,至于你,我也不认为你是项目真的能够成功,你可能是入错行了,你要是真有这个能力去给马云打工,年薪过亿不是梦,何必待在平台公司屈才呢。别人一手都硬不起来,就你能两手都要硬,咋不上天尼。
市场上有一种挺搞笑的思路,而且传讹甚广, “国企资产是当前政府部门除了国有土地资产之外的最大一块资产了,如果通过提质增效,若能够让300万亿元的国企总资产的回报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就有3万亿元收益增加,基本可以弥补土地财政消减带来的收入缺口。”
问题是,这玩意不是每年都能提高1%的,就像世界纪录不是能够每年提高1%的;反证法的说,如果中国国企利润率真的每年都能提高1%,那么20年之内,利润率争取保持在30%左右,中国就能收购全地球,100年之内就能称霸全宇宙,咱是三体看多了,看反了么? 叶老师又要拯救人类了么?
三、股权债权融资, 指的是出资人不是政府
在政信领域,一直推崇“股权融资”,不过,我们所说的“股权融资”or“债权融资”,指的是对于出资人来说的:
对于地方债、PPP等借债类资金筹集方式,造成地方政府承担刚性或相对刚性支出责任的资金筹集方式,属于借债类方式,从出资人的角度来说,它属于一种“债权融资”,它造成了地方政府的债务。
对于片区开发等融资类资金筹集方式,地方政府并不承担刚性支出责任,当片区开发项目产生了足够多的财政收入时,财政即有责任义务依约向社会资本投资人付款,地方财政则享有项目产生的超出协议约定款项之外的剩余财政收益,反之则反是,社会资本投资人对于项目的投资,相当于是一种处于优先地位的股权投资,——项目有收益,则投资有回报,据此,我们将其归类为“股权融资”。
无论如何,都跟地方政府对外的股权投资不贴边。我们常给有些冥想者一个称号,叫“可乐专家”,可乐专家经常冥想的思路是:“上甘岭战士没有水喝,那他们可以喝点儿可乐呀”。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经历了二三十年的实践摸索和理论总结,已经不存在什么凭空臆造新模式新方法的可能性了,政信工作者首先需要的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工作态度:小规模项目,就合规地采取地方债、PPP等方式;大规模项目,就合规地采取片区开发模式,别无他法。
全文摘自:PPP项目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