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我市施工工地精细化管控,进一步提高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全面推行绿色标杆工地打造,成都市住建局结合我市施工工地实际情况,在《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成住建发〔2020〕326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对围墙(围挡)设置、湿法作业、封闭作业、智慧监管、垃圾管理等相关文明施工要求进行了提升,特制定《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1年修订)》。原已在绿色标杆工地名录内的项目,应按照此标准重新申报。
让我们来看看最新版技术标准
对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围墙(围挡)设置
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墙),新开工的建设工地围挡(围墙)高度3m,围挡底部基座的高度应不低于0.5m,围墙(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
湿法作业
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使用悬挑架或者落地架的,高度30m以下建筑物,应在建筑物楼层边缘架体上沿四周至少设置1道雾状喷淋,高度30m以上的建筑物,应在建筑物楼层边缘架体上沿四周每30米设置1道雾状喷淋,喷头水平间距≤3m,并配备符合喷雾需求的变频水泵,水泵功率≥7.5kw;使用整体式提升架的,应在作业层沿提升架四周设置雾状喷淋,喷头水平间距≤3m,并配备符合喷雾需求的变频高压水泵,水泵功率≥7.5kw。
封闭作业
轨道交通项目,明挖站点基坑应使用≥2000目的防尘幕封闭作业。
智慧工地建设
建设工地应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93号)相关要求,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00万及以上的其他类工程,安装智慧工地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运渣车视频在线监控设施设备;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5000万以下的其他类工程,安装智慧工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施设备。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单位应运用微信扫描机身“环保标识码”录入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场作业。施工现场应使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提供有效期内尾气排放合格的检测报告。
垃圾管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与《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应使用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渣车辆或新能源运渣车辆,严禁使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外运渣车进行建筑垃圾清运。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产生的流塑状盾构渣土进行清运时,应使用新型密闭箱式运渣车。
施工单位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制度,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对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交由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食堂管理
工地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食堂污水排放应按照水务部门要求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理
涉及VOCs排放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面使用水性建筑涂料、高分子防水材料。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干燥堆土,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粉尘材料,应使用大于等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或分类存放于库房;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
施工现场进行地面焊接作业时,应使用焊烟收集设备进行焊接烟气收集处理。
本标准自2021年5月25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原《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成住建发〔2020〕326号)同时废止。
消息来源:成都住建